微信
手机版
简体版|繁体版
无障碍
登录注册
当前位置:  首页 > 政府信息公开 > 政策 > 政策解读

关于《湖北省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规程》的政策解读

2026-02-13 09:09
来源:湖北省信访局

为更好贯彻落实《信访工作条例》及国家信访局相关工作要求,进一步规范和优化我省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流程,切实维护信访群众合法权益,提升信访工作法治化、规范化、制度化水平,湖北省信访局制定并公开了《湖北省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规程》(以下简称《规程》)。现对《规程》的主要内容及特点解读如下:

一、制定背景与意义

复查复核是信访事项办理的“最后一环”,是保障信访人程序性权利,监督下级有权处理机关、单位依法履职,推动信访诉求依法按政策解决的重要关口。制定本《规程》,旨在:

保障群众权益:明确信访人申请复查复核的权利、时限、途径及需提交的核心材料,规范有权处理机关、单位的办理职责和答复要求,确保群众诉求依法得到公正处理。

统一工作标准:对复查复核的申请、受理、办理、决定、送达、监督等各个环节作出清晰、具体的规定,解决实践中可能存在的标准不一、程序不规范等问题。

推动矛盾化解:通过规范复查复核程序,促使信访事项在法治轨道上运行,引导群众从“信访”向“信法”转变,依法依规解决合理合法诉求。

压实工作责任:细化各级信访工作机构及有权处理机关、单位的职责分工,强化内部监督与层级监督,促进依法履职、担当作为。

二、核心内容与要点

《规程》系统性地构建了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的闭环管理流程,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:

(一)明确适用范围与原则

《规程》适用于信访人对湖北省各级机关、单位作出的信访处理意见、复查意见不服,向本级人民政府、上一级机关、单位或者本级人民政府复查复核机构提出的复查、复核申请。坚持“属地管理、分级负责,谁主管、谁负责”以及依法、公正、及时、便民的原则。

(二)细化申请与受理条件

详细规定了信访人提出复查(复核)申请的形式、内容、时效(自收到处理/复查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)等要求,明确申请需提交申请书、身份证明、信访处理意见书或复查意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。同时明确了受理机关对申请材料的审查要点,以及决定是否受理的程序和期限,对不予受理的情形作出具体规定,并书面告知信访人不予受理的理由。

(三)规范办理程序与要求

1办理主体:明确信访复查复核的办理机关和层级

2办理方式:规定一般采取书面审查的方式,必要时可以听取信访人陈述、开展调查核实或举行听证。

3办理时限:明确复查、复核事项的办理时限(如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作出决定,情况复杂可适当延长)。

4中止与终止:明确办理过程中可以中止或终止的具体情形及后续处理方式

(四)严格作出决定与送达

要求复查(复核)决定书应当事实清楚、依据充分、格式规范、结论明确。决定书依法送达信访人及相关单位:送达复查决定书时,告知信访人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上一级机关、单位申请复核;送达复核决定书时,明确复核意见为信访程序终结意见,信访人对复核意见不服,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,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机关、单位不再受理。

(五)强化监督与责任追究

规定上级机关、单位对下级复查复核工作的指导、监督职责。对工作中存在推诿、敷衍、拖延、弄虚作假以及不执行生效决定等情形的,明确了责任追缴的途径

(六)强调信息化运用与公开

提出要充分运用湖北省信访信息系统办理复查复核事项,推动信息共享和流程可追溯。

三、主要特点与亮点

1突出法治引领:严格依据《信访工作条例》等法律法规制定,通篇体现法治思维和程序正义,是推动信访工作法治化的具体实践。

2注重程序规范:对每一个工作环节都设置了明确的操作指引时限要求,增强了工作的可操作性和规范性,减少自由裁量空间。

3体现便民高效:明确申请材料的简化要求,规定了清晰的告知、答复期限,提倡运用信息系统方便群众查询和办理,体现了服务为民的宗旨

4强化权责明晰:清晰界定了信访人、信访工作机构、有权处理机关、单位等各方在复查复核程序中的权利、义务和责任,有利于形成工作合力。

5衔接监督问责:将复查复核工作与监督、问责机制衔接,确保制度规定能够真正落地见效,提升工作权威性和公信力。

四、贯彻落实要求

全省各级信访工作机构和有权处理机关、单位应认真组织学习《规程》,准确把握其精神实质和具体要求:

1加强业务培训:组织信访工作人员开展专题培训,熟练掌握《规程》的操作流程和标准,提升办理质效。

2强化宣传引导: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宣传《规程》,引导信访群众依法、有序、理性地反映诉求和行使申请复查复核的权利。

3严格督促检查:各级信访部门要加强对《规程》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,及时发现并纠正程序不规范、办理不到位等问题,推动我省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质效整体提升,有效保障群众合法权益,促进社会公平正义。

(注:本解读基于《湖北省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规程》正式文本制定,具体执行中以正式公布的《规程》全文为准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