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在全市实行群众来信“绿色通道”
各区信访局,市直各有关单位办公室(信访处),邮政中心局、各区邮政局、邮政发投局:
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神,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,更好地引导群众通过书信反映问题,建立起渠道畅通、规范有序、和谐友好的信访工作新秩序,结合我市实际,在全市实行群众来信“绿色通道”“双免”制度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实行“绿色通道”“双免”制度的内容
实行“绿色通道”“双免”制度,是指在我市2005年实行群众来信平信“绿色通道”制度的基础上,进一步提高群众来信免贴邮票邮寄等级,对选择挂号方式交寄的群众来信,也免收邮费。
二、实行“绿色通道”“双免”制度时间、范围
从2013年8月1日起,在武汉市辖区内,群众写给市委、市政府、市委书记、市长或市信访局(含市信访局局长)的信件,只要在信封右上角注明“人民来信”或“人民建议”字样,实行“双免”制度。
三、实行“绿色通道”“双免”制度相关规定
1.“双免”来信重量。实行免费的群众来信重量不超过20克。
2.免费挂号信办理。寄信人应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邮局办理挂号信手续,并详细填写寄信人姓名、地址等信息,不得“一信多投”。
3.“双免”信件查询。来信人可到收信单位信访部门查询收信及办理情况;挂号交寄的邮件也可在邮政部门查询投递情况。
4.市信访局和市邮政局要制定实行“绿色通道”“双免”制度的规范程序,组织必要的培训,保证该项制度的正常运行。
四、做好“绿色通道”“双免”制度的宣传工作
为推行好“绿色通道”“双免”制度,要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进行广泛宣传,各级信访和邮政部门要在邮政网点和信访接待场所设立“绿色通道”“双免”制度宣传牌,让广大信访群众了解熟悉“绿色通道”“双免”制度。
实行“绿色通道”“双免”制度过程中遇到的问题,请及时与市信访局联系,由市信访局负责解释。
武汉市信访局
武汉市邮政局
2013年7月23日